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迎接我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和50周年校庆,不断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校的“三育人”活动扎实开展,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评选“三育人” 先进工作者30名,其中教书育人20名,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各5名。“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参评“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应是学校的二级院系、部、处;参评“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应是我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教职工总人数的4%推荐本部门“三育人”先进工作者,上报学校工会,先进集体可根据评选条件上报材料。
认真学习和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行为文明,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贡献突出,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条件
(1)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普遍好评;能言传身教,自觉地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和感召学生。
(2)能正确处理好教书和育人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能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在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中,既能对学生严格要求,又尊重爱护学生,能经常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将思想教育渗透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视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处处严以律己,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模范的行为带动学生,以出色的工作影响学生,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
长期从事服务工作,爱岗敬业,尊师爱生,树立了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有自觉服务育人的思想,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能正确处理管理、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熏陶感染学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1、领导重视,措施扎实,在本单位教职工中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2、本单位教职工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进取意识强,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三育人”方面成绩突出。
3、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学生管理以及综治工作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
1、注重实绩,优中选优 ,师生公认,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单位(个人),由所在单位进行初评,并填写登记表,由候选单位及个人所在的党总支(支部)签署意见,再上报到校工会进行汇总并组织联评。校评委会讨论确定初评名单。张榜公布初评名单,接受全校师生员工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二)各单位要本着认真严肃、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组织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挖掘本单位“三育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评选“三育人”活动,进一步推动迎评促建和50周年校庆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
(三)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被推荐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候选单位(个人),要认真填写“三育人”先进集体或“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两份,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材料,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并制成电子版。
(四)评委会将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教务处、后勤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要求:1、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5月10日前将登记表、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一并送到校工会办公室。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恪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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