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3 点击量:[]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学校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四届一次“双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发展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四届一次“双代会”将于 2024年3月召开。为进一步提高四届一次“双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四届一次“双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谐校园构建中的作用,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内容和范围

(一)凡属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均可作为提案。

1.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区域一流高水平师范院校的目标任务,紧扣学校管理、服务、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3.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教 育管理、人事、财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校园环境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需要通过教代会解决的其它问题。

(二)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2.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 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问题。

3.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的个别问题。

二、提案的原则

(一)代表性: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二)全局性:站在建设区域一流高水平师范院校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能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三)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应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财力和物力范围之内,具有可操作性,不应内容空泛、建议笼统。(四)附议原则:提案须有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五)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符合规定程序。

三、提案格式及要求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提案征集办理组统一印发或按规定的电子文本下载的提案表上书写,可以另附页。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要求解决问题的题目(例:关于XXXXXXX 的提案)。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和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查。

3.提案落实措施,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四)提案表填写一式二份,每个提案人及附议人必须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五)每个提案需递交书面打印文稿(A4 纸打印、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规范使用四级序号:一、(一)、1、⑴)。

四、提案的立案

提案征集办理组将征集到的提案及时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的原则:

(一)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及学校的实际情况。

(二)是否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

(三)纯属个别人的问题及重复性提案,一般不予立案。

(四)经代表提出,但本次大会不宜列为提案的建议和方案,可作为代表意见,由提案征集办理组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五)第三届历次“双代会”代表的提案中,承办部门已办结和落实的提案事项,提案征集办理组向再次提出的提案代表说明情况,不再作为本次“双代会”提案立案。

五、提案的审查及办理

(一)提案征集办理组将提案综合分类后,提出提案由 相关部门办理的建议,请示分管校领导签发意见后,提案征集办理组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实施提案的落实、答复工作。

(二)对提案的办理有结果后,及时向提案人反馈,并听取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代。

(三)大会休会期间,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相关部门办理、答复的提案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办理。

(四)提案征集、办理工作结束后,对提案立卷归档, 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下次教代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工作。

六、提交提案的时限

四届一次“双代会”提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提交,截止到3月10日17:00结束。提案由各总支集中后送交校提案工作办公室(勤业楼三楼301室)。电子文本发到电子邮箱:jdhta@bttc.edu.cn。联系人:郑霞,联系电话:6193130。

七、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鼓励本单位代表提出高质量提案,为顺利实现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设区域一流的高水平师范院校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献计献策。

(二)四届一次“双代会”代表要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提案。

(三)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分管学校领导领衔督办和承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承办部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案办理进度、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工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要持续跟踪督办,及时公布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第四届一次教代会提案表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