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意外致困职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7 点击量:[]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认真做好

2023年意外致困职工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包头市总工会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意外致困职工帮扶救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包头师范学院在职注册工会会员,符合认定的均可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7日-10月19日

三、意外致困类别

意外致困职工,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罹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意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见病病种目录)等意外,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然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95元)的3倍(2385元)以内。包括:1、家庭收入因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等重大事件中负伤致残、染病和牺牲的职工家庭;2、因家庭成员当年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3、因当年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职工家庭;4、其他原因产生临时性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意外致困职工核算方式

【家庭人口年度总收入-家庭年度总支出(正规票据扣除已报销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家庭人口数/12≦2385元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建立认定档案

1、家庭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

2、拥有价值超过十万元人民币(含十万元)各类机动车辆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六、主要申报材料

1、困难职工申请书(本人手写)

2、包头师范学院困难职工登记表

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职工可以申请,请各分会认真审核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报校工会213办公室。联系人:张文颖 联系电话:6193116

以上意外致困职工的认定,以一事一议形式经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将纳入帮扶救助系统。

附件一:《包头师范学院困难职工登记表》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2023 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