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展示我校女教职工的时代风采,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校工会决定开展以“奋进新征程 巾帼建功勋”为主题的2021—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女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热爱教育工作,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二)作风优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甘于奉献,争做“四有”好老师,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典型性。

(三)业绩突出。在学校全面建设发展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刻苦钻研教学科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各项技能,工作业绩突出,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各单位要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掌握评选对象的一贯表现,特别注重在推进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专业认证、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评选名额

各分会按所在分会女教职工总数的5%评选,不得任意扩大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具体要求

(一)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各分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成绩突出的女教职工。

(三)各分会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评选,评选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评选质量,避免出现“轮流坐庄”现象。

(四)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材料报送

(一)填报《包头师范学院三八红旗手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300字左右,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份(用A4复印纸打印,正文用宋体四号字)。要求特色鲜明,具体详实,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二)2023年3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学校工会213室,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gh@bttc.edu.cn邮箱。

联系人:张文颖,电话:6193116。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附件2:《各分会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包头师范学院2021-2022年度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职称

职务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主要先进事迹

 

 

会意见

 

 

 

分会主席签字:

   

党总支意见

 

 

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

 

附件2

  

 

各分会三八红旗手名额分配表

院系部门

分配名额

院系部门

分配名额

机关一分会

3人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人

机关二分会

4人

化学学院

2人

文学院

2人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人

政治与法律学院

1人

资源与环境学院

1人

历史文化学院

1人

体育学院

1人

外国语学院

3人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人

美术学院

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人

音乐学院

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人

教育科学学院

2人

图书馆

1人

数学科学学院

1人

后勤处

1人



共计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