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讲座会议通知
各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服务党员干部职工的工作,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家庭与教育主题讲座的通知》要求,我校相关人员要参加本次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我校设立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会议地点
办公楼第二会议室(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分会选派两名子女为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生的职工干部参加,名单请于7月21日下午17:00前报送给张文颖13191461024。
四、有关要求
1.参会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此通知
校工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