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测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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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工会“关爱教职工”系列活动之三

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测评的通知

 

各分会:

为使教职工更多了解心理健康知识,更好管理自己的心理状态,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校工会和心理咨询中心面向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开展心理测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测评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三、测评方式

本次心理测评采用网上测试方式,各位教职工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参与测试测评操作说明附后

四、测评结果运用

本次测评使用权威测评量表,用于整体了解我校教职工心理状态,没有好坏对错之分,测评数据严格保密,请放心参与。测评相关结果不向教职工公布,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依据!

五、相关要求

1、请教职工认真阅读测评操作说明,其中“测评任务”栏目内开放的测评任务为本次教职工心理测评测内容。

2、测评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各学院、各部门统一到工会(办公楼213室)领取,账号和密码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他人。

3、测评过程中有技术问题请向心理咨询中心咨询,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6193045;工会联系人:崔晓耘  电话:6193124。

 

附: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心理测评操作说明  教职工心理测评操作说明.docx

 

 

                 校工会   心理咨询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