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交纳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 定,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校领导批准。凡我校工会会员,应自觉履行交纳会费的义务。为了做好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精神,会员每月交纳会费的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以2021年3月份的工资为计算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2021年新入职职工,以2021年领到的第一次工资为计算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交纳会费。
2.各分会要按照上述标准认真核实每位会员的会费交纳数额,并列表统一报校工会。(见附件)
3.各分会上缴的会费,校工会将按照100%的比例全部用于各分会作为分会活动经费。
4.返还到各分会的会费由校工会统一管理,由各分会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内工发〔2018〕6号)的规定使用。
5.活动的费用凭票据报销。
6.2021年工会会员会费一次交纳全年会费,由各分会负责分会会员会费的交纳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7.各分会对工会会费的收取和支出情况应列出清单,全年会费的使用,要在做好预算的情况下合理使用,并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校工会也将定期会同工会经审会和校监察审计处对所属分会的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分会会费核算用表
校工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