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
“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更好地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至2018年度包头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三育人”先进工作者36名,“三育人”先进集体7个。
“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候选人应是我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三育人”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应是学校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教职工总人数的4%推荐本单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同时,同一单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最多不得超过两名;先进集体可根据评选条件上报材料。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方向正确、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关爱学生,关心帮助学生的全面发展,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工作者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业务精湛,淡泊名利,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积极投身学校教学改革,受到同行和学生普遍好评。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自觉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影响和感召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条件
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规律和有效形式,不断完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视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处处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模范的行为带动学生,以出色的工作影响学生,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
3.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条件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意识,爱岗敬业,尊师爱生;在日常工作中,能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自觉服务育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能正确处理管理、服务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诚恳,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立足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熏陶感染学生,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工作成绩突出。
(二)“三育人”先进集体条件
1.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措施得力,形成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2.单位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具有较强的进取意识和奉献精神,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在“三育人”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3.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优秀,近年来在师德建设、教育教学、学生管理以及综治工作等方面无责任事故发生,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同。
三、评选的原则
1.注重实绩,优中选优 ,师生公认,保证质量。
2.公开、公平、公正。
3.向教学、管理、服务一线倾斜。
四、评选办法
(一)各党总支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人选须经全体教职工评议推荐、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审议、教授委员会审核、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在本院师生中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其他单位“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人选须经全体教职工评议推荐、领导班子审定并在师生中公示后方可上报。
(二)“三育人”先进集体的评选在各党总支自荐、他荐(须两个及以上党总支)的基础上进行。
五、评选程序
(一)“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填写推荐表后报校“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并在全校公示。
(二)“三育人”先进集体,由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党总支自荐、他荐材料组织评选并在全校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决定成立“三育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施纪华
副组长:于瑞成
成 员:郭金虎、史 瑜、董贵成、张彩霞、赵建军、呼禾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主任:于瑞成(兼)。
七、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积极挖掘本单位“三育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通过评选“三育人”活动,进一步推动本单位“三育人”工作,促进教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良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二)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被推荐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的候选单位(个人),要认真填写“三育人”先进集体或“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3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材料,材料均需用A4纸规格并制成电子版。
(三)各单位务必于6月22日前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的文字以及电子版一并送到校工会办公室(邮箱:gh@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包头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包头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
(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和先进集体推荐表从工会网页下载)
中共包头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包头师范学院“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党总支 |
名额 |
党总支 |
名额 |
机 关 |
6人 |
化学学院 |
2人 |
文学院 |
2人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1人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2人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1人 |
历史文化学院 |
1人 |
体育学院 |
2人 |
外国语学院 |
2人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2人 |
美术学院 |
2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人 |
音乐学院 |
2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人 |
教育科学学院 |
2人 |
图文信息中心 |
2人 |
数学科学学院 |
1人 |
后勤处 |
1人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2人 |
共计 |
36人 |
三育人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