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7 点击量:[]

  青年教师讲课大赛推荐表.doc

             

              关于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和综合素质,激励青年教师研究教学、钻研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自治区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校工会与教务处、人事处联合举办我校第十二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参赛选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我校正式在编教师,且为2015和2016年度考核合格者。

3、具有两年以上教龄,40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青年教师

4、参加过以往比赛的青年教师也可参加,但以往比赛所用课件均不允许再次使用,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

1、各学院(部门)要成立推荐选拔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学院(部门)的推荐选拔活动。

2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鼓励优秀的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同时动员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关心支持该项活动,为青年教师讲好课传授经验、当好参谋。

3、各学院(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推荐选拔活动,可通过个人自荐、系(室)推荐、学院(部门)筛选等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

4、各学院(部门)在初赛时,青年教师的参赛率应达到70%以上,最后每个学院推荐选拔出两位选手参加校级比赛。

5、各学院(部门)根据推荐选拔情况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务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校工会。

四、大赛规则

比赛初步定于2017年5月下旬举行。比赛评委会将由学校按照文、理科分科确定评委名单,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1.所有参赛教师在开始比赛前一天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比赛当天,参赛教师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大赛评委和参赛教师须提前十分钟到场。

2.本次比赛为课堂教学技能比赛,不设其他比赛环节。要求每位参赛教师准备5个独立相对完整的PPT课件(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赛前通过抽签决定参赛教学内容。

3、参赛教师必须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手段,使用的工具软件自备,课件或电子教案统一在windousXP系统支持下运行。如有必须使用其它设备的须自备。参赛教师要将5个教学内容分别准备7份书面讲授提纲供评委参阅。

4、用汉语讲授的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用英语讲授的教师要求语言标准、纯正。

5、提倡双语教学,参赛教师语种(汉、英)自定。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两项,颁发奖励证书和奖品,个人获奖成绩将记入获奖人员的业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等方面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特此通知

 

校工会  教务处  人事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