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博爱一日捐”和“慈善一日捐” 募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市2015年度“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帮助偏远山区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困难学生、贫困大病患者,营造全社会重视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现就“博爱一日捐”和“慈善一日捐”募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范围: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募捐额度:按照文件要求,“博爱一日捐”,原则上按照每位教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为捐赠额度,多捐不限;“慈善一日捐”,按照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倡导每位教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为捐赠额度,多捐不限。 三、募捐时间:从发文日起至6月20日结束,请各学院、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募捐工作。 四、募捐方式:募捐款以分会为单位收交并公示,最后统一交校工会(交捐款时请附捐款名单,同时提交电子版),由校工会统一将“博爱一日捐”款上交包头市红十字会,“慈善一日捐”款上交包头市慈善总会。 五、具体要求:“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是自治区每年开展的一项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慈善一日捐”是包头市开展的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慈善活动。请各学院、部门把“博爱一日捐”和“慈善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募捐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捐款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联系人及电话:崔晓耘 6193124。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201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