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的决定
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包师工发【2012】1号)精神,各分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认真组织了本部门“三八红旗手”的推荐、评选工作,现评选结果已揭晓,经请示校党委,决定授予文学院王朝霞等27名女职工“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改革进取的姿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并号召广大女职工向受表彰的“三八红旗手”学习,争做开拓创新的先锋,为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后附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获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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