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建设,增强文明家庭典型示范作用和影响力。根据《关于开展包头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包妇联发[2009]9号)的有关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家庭。能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理念,推动家庭美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家庭。
㈠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㈡模范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㈠学校 “五好文明家庭” 标兵户17户(各分会分别推选一户)。
㈠推荐家庭必须报1500字左右的书面及电子版典型事迹材料一份,并填写推荐表,所有材料都用16开纸打印。
㈡各分会只评选学校级“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包头市“五好文明家庭” 标兵户由学校推选并上报包头市妇联。
㈢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务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到校工会,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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