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普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职称或
技术等级
就业情况
获称号时所在单位及职务
现(或离退休时)所在
单位及职务
电话
现住址
家庭
人口
本人月收入(元)
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社会保险号码
养老金统筹渠道或单位性质
获包头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含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称号的时间和名称
市总工会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填表说明:
1、 此表用于健在市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填写;
2、 就业情况栏填写:在职(含内退)、退(离)休、失业、农(牧)民;
3、 多次获得同级称号者,按时间顺序逐一填写;
4、 社会保险号码为二代身份证号码;
5、 养老金统筹渠道或单位性质栏填写:自治区统筹、市本级统筹、旗县区统筹或驻包机关事业单位、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旗县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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