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的决定
各分会:
根据校工会《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的通知》(包师工发【2012】1号)精神,各分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认真组织了本部门“三八红旗手”的推荐、评选工作,现评选结果已揭晓,经请示校党委,决定授予文学院王朝霞等27名女职工“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改革进取的姿态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并号召广大女职工向受表彰的“三八红旗手”学习,争做开拓创新的先锋,为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后附2011—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获表彰名单
1、文 学 院 王朝霞 刘 波
2、政治与法律学院 苏慧芳
3、历史文化学院 薛文彦
4、外国语学院 、国际学院 冯 平 任 艳 雷 敏
5、美 术 学 院 李惠龙
6、音 乐 学 院 梁 丽 张秀丽
7、教育科学学院 张 伶 徐丽华
8、数学科学学院 于春梅
9、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维玲
10、化 学 学 院 冯 丽
11、资源与环境学院 朱 晋
12、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涛 亚
1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晓虹
14、体 育 学 院 包晓梅
15、经管学院 邢彩霞
16、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春梅
17、图书馆(网络中心) 宋超英 刘凤云
18、机 关 齐 玲 李 红 郭雪梅
19、后勤服务总公司 杜志敏
校工会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