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羽毛球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6 点击量:[]

包头师范学院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本协会运作,参照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包头师范学院羽毛球协会”,简称“包师羽协”。

第三条 本协会接受学校工会的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快乐羽毛球、凝聚教师心!本着事业第一、球技第二的原则,促进工作、学习,愉悦身心、弘扬健康科学的体育强身精神。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协助、承办学校工会组织羽毛球比赛

定期组织羽毛球训练提升技术;

每年有计划的组织会内会外竞技赛;

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员活动或对外联第三章谊活动。


会员

第六条 凡包头师范学院的教职员工,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确认登记,即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有加入本协会、为协会服务的意愿

自觉承担协会义务

第八条 会员充分享有下列权利:

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

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

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按规定交纳会费;

每月至少参加协会活动一次。

第十条 会员不得谋求个人或不合理利益而侵害协会或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当及时通知本会;会员不交纳会费或拖延交纳会费超过一个月,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本协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管理、协调、组织协会的各项事务并设立办公室、财务部、训练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 协会经费来源及支出:

会费:购买羽毛球比赛用水易耗品

学校工会租赁羽毛球场地。

第十 协会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发展,协会的任何管理人员和会员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  会费收费标准初次每人预收500元/人,以后每次按需要适当收取;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会费收支情况由财务部每季度公布一次。

第十  非会员参加本会定期活动,第一次可免费参加,第二次起需每次缴费10元/人。


第六章 附则

十九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包头师范学院工会核准之日( 日)起生效。



包头师范学院羽毛球协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