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章程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发布时间:2009/11/10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简称'包篮'。

第二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是我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发起宗旨是提高我校教工身体素质和篮球水平,活跃我校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拥护学校工会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参加篮球协会的条件

(1)、热爱篮球运动,有一定篮球运动的基础。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遵守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章程。

(4)、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六条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请申请

(2)、协会秘书组登记档案

(3)、登记后发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团组织的活动,享受篮球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便利条件设备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其他相关义务。

第九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协会组织

第十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是包头师范学院院级教工协会组织。

第十一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会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2)、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四条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下属工作,对各下属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长职责: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会员对篮球的兴趣。

(4)、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对外的篮球比赛和赛事观摩。

(5)、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6)、协调活动安排。

第四章协会活动内容

第十七条

 协会活动:

(1)、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活动形式主要:篮球基本技术的学习和训练,裁判培训,校际篮球比赛等。

(2)、如果条件允许,将组织会员参加校级以上的篮球比赛;观看在包头举行的篮球赛事。

(3)、可以特定的时间里组织一些篮球比赛,例如3V3,4V4,5V5的比赛。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十八条

1、会员交纳会费。

2、个人捐助。

3、企业赞助。协会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会员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教工的课余生活。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协会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