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简称'包篮'。
第二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是我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发起宗旨是提高我校教工身体素质和篮球水平,活跃我校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拥护学校工会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参加篮球协会的条件
(1)、热爱篮球运动,有一定篮球运动的基础。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遵守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章程。
(4)、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和权利。
第五条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1)、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3)、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
第六条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1)、提请申请
(2)、协会秘书组登记档案
(3)、登记后发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团组织的活动,享受篮球协会为会员争取的其他便利条件设备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4)、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2)、服从协会组织领导,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
(3)、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
(4)、其他相关义务。
第九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协会组织
第十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是包头师范学院院级教工协会组织。
第十一条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
本协会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精通本协会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会员,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二条协会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协会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2)、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十四条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下属工作,对各下属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五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长职责:
(1)、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协会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3)、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会员对篮球的兴趣。
(4)、负责协会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会员提供良好的对外的篮球比赛和赛事观摩。
(5)、加强协会与社会各届的联系,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6)、协调活动安排。
第四章协会活动内容
第十七条
协会活动:
(1)、包头师范学院篮球协会活动形式主要:篮球基本技术的学习和训练,裁判培训,校际篮球比赛等。
(2)、如果条件允许,将组织会员参加校级以上的篮球比赛;观看在包头举行的篮球赛事。
(3)、可以特定的时间里组织一些篮球比赛,例如3V3,4V4,5V5的比赛。
第五章协会经费
第十八条
1、会员交纳会费。
2、个人捐助。
3、企业赞助。协会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会员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开展活动,丰富我校广大教工的课余生活。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协会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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