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在职教职工家属去世慰问补贴的有关规定及报销流程
经校工会建议,报学校领导审批后,从2012年5月1日起我校对在职教职工家属去世慰问补贴执行新标准,具体为:父母亲去世慰问金为300元,在职教职工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去世的慰问金为500元,在职教职工去世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有关慰问金领取流程如下:
第一步: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报销单”(可到计财处会计科领取)和“包头师范学院在职教职工亲属去世慰问金领取单”(可到工会网站下载),填写完整后将“慰问金领取单”附在“包头师范学院报销单”后面;
第二步:由分工会主席在“报销单”的“审核人”处和“慰问金申领单”的“分工会意见”栏处签字,同时在“分工会意见”栏处盖分工会章;
第三步:凭两张单子到工会于瑞成主席处审批签字;
第四步:上述报销单经计财处张少峰处长审批签字后,到学校计财处会计科领取现金。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
2012.4.28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慰问金申领单
所属单位
报销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报销内容 |
系我的 ,不幸于 年 月 日去世。 |
工会主席 |
分会主席(审核人) |
分会意见 |
|
|
|
备注 |
|
包头师范学院工会慰问金申领单
所属单位
报销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报销内容 |
系我的 ,不幸于 年 月 日去世。 |
工会主席 |
分会主席(审核人) |
分会意见 |
|
|
|
备注 |
|